以下是對河南省重卡充電站申請補貼政策的解讀:
建設獎補:許昌市對驗收合格并投入使用的新建重卡換電站,按實際設備投資不超過 20%,單站*高不超過 100 萬元,給予建設獎補.
運營用電補貼:按照重卡換電設備充電模塊額定充電功率用電量給予補貼,每千瓦充電功率每年補貼電量不高于 2000 千瓦時,重卡換電站補貼電量按 0.1 元 / 千瓦時給予獎補.
監管平臺建設補貼:對企業自愿承建的市級重卡換電車輛監管運行平臺的投資給予補貼,通過竣工驗收后,按不高于設備和軟件投資總額的 20% 給予建設獎補,補助金額不超過 300 萬元.
適用范圍:對公交、環衛、物流、通勤等公共服務領域新建的專用充電設施,高速公路服務區、國(省)道和城際快速公路沿線新建的公用充電設施,以及總裝機功率 600 千瓦以上或集中建設 20 個以上公共用途充電站樁群給予補貼111.
建設補貼:按照主要充電設備投資總額的 30% 或 40% 給予省財政獎補,其中公共服務領域專用充電設施等按 40% 補助,總裝機功率 600 千瓦以上或集中建設 20 個以上充電樁的公用充電設施按 30% 補助111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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